王小明是幸福華夏社區的新住戶,有一天他問隔壁陳媽媽,社區是否有建商提列的公共基金?陳媽媽反問王小明那是什麼?再問了原始住戶劉主委也說沒聽過有這比款項,到底如何判斷自己住的社區是否有提撥公寓大廈公共基金呢?
王小明是幸福華夏社區的新住戶,有一天他問隔壁陳媽媽,社區是否有建商提列的公共基金?陳媽媽反問王小明那是什麼?再問了原始住戶劉主委也說沒聽過有這比款項,到底如何判斷自己住的社區是否有提撥公寓大廈公共基金呢?
老王為社區107年度區分所有權人會議召集人,同時被推選為會議主席,正當主席宣布出席人數已達規約規定1/2準備進入議程,所有權人老李突然提問,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31條規定出席人數及區分所有權比例應該達2/3才合法,到底誰說的對呢 ?